计算机、网络安全常识
日期:2018-11-0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012

计算机、网络安全常识

1  上网成瘾全称是“互联网成瘾综合症”,是一种心理障碍。

2  用公钥加密,用私钥解密,主要是为了保证信息的保密生。

3  如果我们在上网时,在BB5EMalQQ中浏览到不良信息或不良言论时,应该马上删除、关闭并及时检举。

4  韩国是世界上首个强制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

5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6  博客里与网友分享自己的旅游“攻略”可以在网上传播。

7  青少年上网时要善于运用网络帮助学习和工作,学会抵御网络上的不良诱惑。

8  窃取他人网络游戏装备、虚拟货币既构成侵权,又可能构成犯罪。

9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未经允许,不得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未经允许,不得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等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

10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视听节目不得含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诱导未成年人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

11     在上网查阅下载网络信息时,正确的做法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网络信息;不通过非法手段窃取网络信息、使用网络信息时要标明详细出处。

12     网上捐助、网上志愿服务、网上心理咨询等行为有利于构建和谐健康的网络文化。

13     玩网游输了比赛,在网上辱骂对手;每天连续玩网游的时间超过6小时;未成年人借用他人的身份证在网吧上网;在网吧上网时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等行为都属于不健康、不文明的上网行为。

14     网络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15     未经许可,在网上公开个人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非法获取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在网上公布;偷看他人邮件,窃取他人私人文件内容,并将其公开;非法调查他人社会关系并在网上发布等网络行为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16     为了保障上网安全,我们应当:不将自己的个人信息随便告诉陌生网友;不在公共上网场所保存自己的个人信息;安装杀毒软件,定期为电脑杀毒;经常更改自己的网络账户密码。

17     网络实名制、网吧实名制、论坛实名制、博客实名制等是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等一系列网络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

18     对利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系统,短信息服务系统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的用户,应将其IP地址列入“黑名单”,对涉嫌犯罪的,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

19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规定,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信息传播技术措施而提供技术服务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