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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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责

1. 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建设平安校园。

2. 负责学校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及国家安全。

3. 负责收集、掌握影响校园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预防和制止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防范涉恐涉暴事件发生。

4. 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协助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做好校内重点人员的管控和帮教工作,做好学校人民防线建设工作。

5. 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监督、实施工作。

6. 负责校园安全形势研判,做好校园治安防控工作和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调解涉校涉生的矛盾纠纷。

7. 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

8. 负责对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9. 负责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防范设施专项的申报、建设工作,完善校园立体化安全防控体系。

10.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责

1. 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在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督查重点要害部门和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做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3. 在学校应急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应急管理工作。

4. 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负责相关安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5. 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一般政治、刑事案件。

6. 开展调查研究和基础业务工作,完善情报信息网络,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邪教组织对高校的渗透和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

7. 开展政治保卫工作,收集、研判、上报各种动态信息。密切掌握影响学校政治、治安稳定的信息、动态,分析和预测学校内部的政治、治安形势,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8. 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9. 配合公安部门对师生员工集体户口进行日常管理服务。

10.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span>

 

党委武装部工作职责

1. 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开展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

2. 根据国家《兵役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3. 根据《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规定要求,负责制订新生军事训练的实施方案。做好军训经费的预算、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制订进行军事训练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完成军事训练的考核和总结。

4. 根据《兵役法》规定和上级要求,负责对学校预备役人员的登记工作。负责战时动员、支前、参军参战工作。配合政府机关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征兵动员工作。负责学校参军大学生退伍后的复学和管理工作。

5. 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制定演练方案并组织共同科目的训练,组织防空袭演练及战时防空,完善战时人员、物资疏散方案。

6. 根据上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

    7.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