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安排的
通 知
重人科办〔2021〕44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学校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中秋节放假安排
2021年中秋节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至21日,其中9月19日(星期日)为公休,9月20日(星期一)调休,9月21日(星期二,中秋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9月1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9月17日(星期五)晚上补9月20日(星期一)晚上的课,9月17日(星期五)晚上、9月19日(星期日)晚上原有的课自行调补,9月18日(星期六)白天补9月20日(星期一)白天的课。
(二)国庆节放假安排
2021年国庆节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日至7日,其中10月1日(星期五,国庆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10月2日(星期六)、10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10月4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四)调休。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9月26日(星期日)全天补10月6日(星期三)全天的课,9月26日(星期日)晚上原有的课自行调补;10月8日(星期五)晚上补10月7日(星期四)晚上的课,10月8日(星期五)晚上原有的课自行调补,10月9日(星期六)白天补10月7日(星期四)白天的课。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
1. 各二级单位在放假前,应对本单位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以重点要害部位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保卫处要加强节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全体师生要做好疫情防控、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各单位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切实抓好重点人群、重点环节,严格“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体师生每天如实报告健康情况。
3. 继续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校园管理。加强留校师生教育管理,出入校门严格审批、登记和检测。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严格“一测量两核查”。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假期师生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确需离开重庆的,须如实报告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4. 做好学生假期离校、返校的安全教育。告知离校和返校途中防疫要求及注意事项,确保学生假期离校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二)加强值班值守
1.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印发<休假、值班、加班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重人科〔2019〕175号)和《关于印发〈值班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重人科〔2019〕180号)规定,妥善安排假期的值班工作。总值班室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总值班室以外的单位自行安排。重点部位、二级学院应严格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自行安排值班的单位于9月16日(星期四)12:00前将两节值班表(含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及联系方式等)报送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行政中心一号楼2-8室)。
2. 各单位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在岗履职,做好记录。严禁安排学生、保安、工勤人员、社会人员等非教职员替代值班,严禁空岗或脱岗现象产生。各单位党政领导和辅导员要确保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3. 各单位党政领导和辅导员要确保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纪检监察处要对各二级单位值班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