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日期:2018-07-17  作者:潘德臣 来源:学校规章制度  浏览量:1769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当发生火灾事故时,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火灾事故工作组织机构

(一)火灾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常务副校长、分管党政办、安全工作、学生工作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副书记)

成 员:党群工作部、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资产处、图书馆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协调组、扑火救灾组、人员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系组、物资疏散及后勤保障组。

1. 现场指挥协调组

组 长:校长

成 员:常务副校长、分管党政办、安全工作、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副书记)、值班校领导

2. 扑火救灾组

组 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副处长

成 员:保卫处全体人员、保安队员和消防应急分队队员

3. 人员疏散组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学生处长、副处长

成 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全体人员、宿舍管理员、教学楼楼管员、图书馆全体人员

4. 医疗救护组

组 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

副组长:后勤处长

成 员:人文医院医务人员

5. 通讯联络组

组 长:分管党政办、党群工作的副校长

成 员:党政办、党群工作部、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负责人

6. 物资疏散及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后勤处、资产处负责人

成 员:后勤处、资产处全体人员

二、任务与职责

指挥协调组:负责处置火灾事故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接待上级部门来人。

扑火救灾组:对火灾现场的扑救,抢救受困人员和物资,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人员伤亡。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发生火灾事故原因,补充完善消防器材。

人员疏散组:组织疏散火灾的整栋房屋人员到安全区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医疗救护组:实施现场救护受伤人员,组织运送伤员到医院治疗。对现场进行洗消,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

通讯联络组:向政府职能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情况报告,负责上级指挥部人员的接待、安排和联络,协调病员安置、生活保障。

物资疏散及后勤保障组:准备应急救援和疏散物资、经费等后勤保障,评估火灾损失,修复受损设施、设备,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日常火灾防范

(一)学生宿舍防火。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电器;使用台灯、充电器、电脑等电器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和电源开关;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将易燃易爆物带进宿舍;不在宿舍内焚烧物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爱护消防设施,不将灭火器材随意移动或挪作他用等等。

(二)教室、实验室、研究室的防火。在实验室、研究室实习或工作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使用完毕应认真进行清理,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水源等,还应清除杂物和垃圾。尤其涉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时,一定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一丝不苟地进行操作,用剩的化学试剂,应送规定的安全地点存放。

(三)公共场所防火。剧院、礼堂、舞厅等是人群密集的场所,要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则,做到不携带易燃易爆品去公共场所,如汽油、酒精等;不吸烟或随地丢弃烟头、火种;不使用明火照明;不随便按触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开关;不玩弄电线,以免触电或引起短路;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不随意乱跑,不随意到放映室、舞台或柜台内触摸开关按钮等。

四、火灾现场处置

 (一)扑火救灾组

1. 发现初期火灾时,第一发现人要边大声呼喊边扑救,周围和其他人员要协同扑救,同时立即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42461039. 消防应急分队电话42460119报警电话或拨打“119”报警,并向辅导员、宿管员(楼管员)报告。报警时一定要说清失火单位(部位)、地点、火势、被燃物质等基本情况。当火势不能控制时,要在现场指挥人员的组织下迅速撤离。

2. 保卫处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消防队以及其他人员出警并向处领导汇报。

3. 消防队接到指令后,应迅速赶到现场。

4. 按照分区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到达现场后,消防科或专职消防管理(工作)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如消防科及专职消防管理工作人员未到之前,由先期到达现场职务最高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组织保卫人员和保安队员疏散群众、救助伤员、查明燃烧物质,实施初期火灾的扑救,并维护好现场秩序,待处领导到达后,立即汇报情况,接受处领导的统一指挥。

5.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和处领导应向消防官兵介绍火灾情况,协助消防官兵制定扑救方案,并由消防官兵负责指挥重大火灾的灭火与救援工作。

6. 火灾扑灭后,由消防科或专职人员负责火灾现场的拍照做好资料留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绘制现场图和损失,掌握人员伤亡情况。

7. 消防科应全力配合消防专业人员开展现场调查与取证,对目击者、报警人员、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

8. 治安科应组织(消防应急分队)保安队员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和维护好现场的秩序(包括交通秩序)。

(二)人员疏散组

1. 发生火灾事故所在楼栋的宿管员、楼管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扑救。当火势不能控制时,打开所有消防通道,组织人员有序、迅速撤离。

2.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二级学院领导到现场后,组织人员扑灭火势,抢救人员和物资。

3. 当火势较大时,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要组织人员疏散,清查有无被困人员,确定被困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及人员伤情等,便于消防人员救出。

4. 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后,要协助医疗组救治伤员,开展自救互救,减少伤亡。

5. 火灾扑灭后,协助保卫处、后勤处、资产处清查中受损物资情况。

(三)医疗救护组

1. 平时储备相应的应急救援所需药品、物品。

2. 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3. 将重伤员组织送往医院救治。

4. 统计填报人员伤亡情况。

5. 火灾扑灭后,对火灾区域进行消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四)物资疏散及后勤保障组

1. 根据情况断电、断气,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 当需要调整学生住宿时,协同二级学院调整房间,安排学生住宿。

3. 统计受损物资情况。

五、善后工作

1. 向公安机关报告。一般火灾事故在调查结束后24小时内,较大火灾事故在调查后2个工作日内,由消防科汇总各种资料、图片,按照处理火灾事故“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处理好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起草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报告中应明确火灾原因、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经校领导审批后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2. 安抚受伤人员及亲属。派专人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治疗,了解伤情和治疗进展情况,专人接待和安抚伤员亲属,解决伤员合理诉求。

3. 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修复受损的设施设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在全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火灾对学生造成的心理隐患,同时开展法制安全、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5. 认真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认真总结发生火灾的情况和扑火救灾工作,总结经验,查找在消防安全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维护消防设施,补充消耗的消防器材。

6. 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对当事人或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